人无规矩则废,党无规矩则乱。规矩意识植根于中华文化,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宝贵品格,也是中华民族整体意识和文化心理的体现,不仅渗透在浩如烟海的典章制度和历代先贤的经典论述中,也表现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里。关于规矩的地位及作用,韩非子说“万物莫不有规矩”;孟子云“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圆平直,不可胜用也”;《史记》载“错规矩,方圆斗”。不仅如此,中国人始终把规矩视作客观标准,不可逾越或违背,把守规矩或不失规矩,作为对自己品行的要求。《通典》曰“规矩权衡不可枉”,表达的就是这种刚性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创造性地提出“政治规矩”这一鲜明内涵,强调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阐明了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大原则问题,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这不仅拓展了中华民族规矩意识的内涵,而且启迪人们从更高的要求、更深的层次审视中华民族的规矩意识,使之更好地服务当今时代。
前阶段,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了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作为一名党的基层工作者,更应牢记“欲正人者先正己”的古训,严字当头,慎独慎微,在律己上作表率,在责任上勇担当。
修身正己,增强守纪自觉。守纪的前提是认同和接受,只有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入脑入心,才会真正被执行、主动去恪守。因此,我们讲严守纪律和规矩,首先就要在心里认清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意义,在脑海培育时时处处讲规矩的自觉意识。无数正反事例一再证明,纪律和规矩不是“紧箍咒”,而是“护身符”,更是确保我们不走偏路的“导航仪”,确保整个组织生机与活力的“长明灯”。我们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到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意义,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谨言慎行,坚守从政底线。严守纪律和规矩,最根本的就是要做到身正而不歪斜、言规而不妄议、行止而不越界。作为一名党员,无论是立言、立行,还是立德、立身,都应谨言慎行。作为一名干部,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必须以政治纪律为准绳,真正做到在党为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管住“小事”,守住“小节”,坚持从点滴严起、从细节做起,使严守纪律和规矩成为日常修养。即便个人独处、无人监督时,也要自觉遵守,做到人前人后、表里如一,不搞守纪“两面派”。
挺纪立规,抓好正风肃纪。习近平总书记说:“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证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才能将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治国治党如此,管好一个单位也是如此,必须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要敢抓敢管,执纪必严,切实解决“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要常抓常管,违纪必究,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在净化政治生态中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意思是说“一花独放不是春”,只有所有党员共同维护政治纪律,使严守纪律成为一种风气,党组织才会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作为党组,首先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开展党性教育,重抓“四个全面”、“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其次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全体班子成员要勇于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制度化、具体化、清单化。再次要努力做到以上率下。党组要当好表率,为遵守纪律和规矩树好“标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等,真正使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