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位乘客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分别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2天。
8月20日,本地市民裘女士到客运中心乘车去杭州。民警在核对裘女士的身份证和车票时发现,身份证上的照片跟她本人不像。在民警询问下,裘女士承认她是借了朋友的身份证在网络上订的票,今天也就带着朋友的身份证来乘车了。
同一天,四川人阿布(化名)到客运中心乘车去杭州,到车站才发现忘带了身份证。翻了一下包,她发现了自己妹妹的身份证,想到姐妹俩外表相像,或许可以蒙混过关,便用妹妹的身份证买了车票并过安检上车,谁知还是被民警发现并带回了派出所。
来嵊州出差办事的重庆人周先生打算回杭州,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落在了杭州的家里。虽然知道现在都是要实名购票,但周先生觉得借一下别人的身份证买票也不是什么大事,便向老乡借了身份证买票上车,结果在过安检时被查了个正着。
冒用他人身份证被查获后,根据《居民身份证法》,3人被公安机关各处以行政拘留2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行李,最不能缺少的就是身份证和银行卡。如果上车前忘带或遗失了身份证,可到剡湖派出所设置在客运中心的身份信息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以供购票及乘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