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日益增加,购买空气净化器的人越来越多了,但因空气净化器质量参差不齐,其中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少。近日,黄泽市场监督管理所帮助一位外地消费者处理了这样一起纠纷,获得5388元赔款。
原来,温州的林女士在天猫购物网上购买了我市一家厂家生产的空气净化器,认为其购买的空气净化器并没有什么效果,经销商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据林女士反映,不久前,她在天猫购物网上购买了3台某品牌的空气净化器,单价898元,共花费2694元。该产品宣传称空气净化器滤网是航天级的,活性炭都是军用的,产品介绍中有“PM2.5去除率高达99.89%”、“可以净化0.009微米的细颗粒物”等字样。然而,购买后使用效果并不理想,林女士还特意买了家用的空气质量检测仪,发现放置该空气净化器的房间和其他房间的检测结果并无差别,也就是该空气净化器并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在未与商家反映的情况下,她直接投诉要求协商,依法按“一赔三”赔偿,三台共8082元。
黄泽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从天猫购物网找到该空气净化器,发现产品描述里确实有“PM2.5去除率高达99.89%”等字样,工作人员立即与厂商取得联系,告知该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要求即刻下架该商品,并要求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厂商表示马上下架,并愿意对消费者进行赔偿。经协商,消费者接受退一赔二的处理,并获得5388元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