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开始,我市开始实施最新的《嵊州市城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只犬只需在颈部悬吊经辖区街道检疫检审的犬只挂牌,允许上午5时至8时、下午6时至9时携犬出户(烈性犬不得出户),并必须束犬链(绳)。
昨日上午8点30分左右,笔者在一景路上看到,一男子带着一体型较大的宠物犬正在散步,且未束犬链。看来,相关宣传管理尚需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