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调委成立至今受理交通事故纠纷5887起,调解成功率98.21%
“我们在调解交通纠纷时,主要就是给当事双方架设一座沟通的桥梁,解答理赔过程中的各种疑问,尽力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记者采访时,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姚小余表示。
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交调委)成立于2012年1月,成立至今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5887起,已调解结案5781起,涉案金额5368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21%。自此,交警部门得以从费时耗力的事故纠纷调解中抽身,全身心投入到案件侦查中。
调解员竺樟梁对最近调解的一起纠纷印象深刻。今年7月11日,城南新区某村90后青年杨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丰田车,途经开发区雅戈尔大道花园地地段时,因车速过快避让不及,与贵州籍妇女支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后又与甬金高速公路桥墩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和支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发后,支某家属情绪激动,不肯将死者火化。“当时气氛确实比较紧张,双方矛盾一旦激化,后果不堪设想。”竺樟梁说。交调委受理该起纠纷后,在整整三天的时间里,多次耐心劝导协调,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死者家属顺利获得应有赔款,对结果也表示满意。一场几乎酿成群体性事件的危机就这样被化解了。
市交调委的办公地点设在市交警大队院内,以方便与交警的配合联动。在交调委成立之前,交通事故的调解只有依靠交警一条路,每年大大小小2万多起事故,那种“既做事故认定又充当事故纠纷调解人”的做法使交警压力重重,疲惫不堪。交调委的成立,实现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负担和压力。
坚持工作原则,依法调解纠纷,妥善化解矛盾,交调委配备的6名专职调解员个个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我们交调委就是要当好事故双方的‘和事佬’,最大限度缓解当事双方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姚小余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