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记者从市交警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巩固城区创卫成果,从9月份起,市交警大队已在城区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不按规定停放的电动车,交警部门将依法强制拖移,并且车主还需面临20元的罚款。
据了解,原来我市部分道路非机动车停车位相对较少,导致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乱停乱放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为有效解决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进一步巩固城区创卫成果,从7月份开始,我市在主要道路的人行道上都设置了非机动车停车位,对部分区域的车位还安装栏杆,总计达4519米,基本可满足电动车停放需求。
市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车违停专项整治,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造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对占道乱停乱放的电动车主进行劝导和交规宣传,要求规范停放于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对未及时规范停放的车辆进行拖移处理,并对电动车上加装的雨棚予以收缴。在长安路、长春路、北直街等电动车违停专项整治现场,不少市民表示,原先电动车随意在停车位、马路上停放,对大家停车、行车造成不便,现在通过整治,街面上宽敞不少。截至目前,市区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已有很大改观。
“通过劝导、拖车、处罚等方式,促使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市交警大队剡湖中队副中队长胡文超表示,同时呼吁全市的电动车驾驶员把电动车停到人行道上的车位里,不要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乱停车,以免影响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