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小广告的打击治理力度,全力助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我市决定在建成区范围内开展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至9月30日前,各部门(单位)和街道需完成辖区内非法小广告自查自清工作。
据了解,建成区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分自查自清、集中整治(10月1日-10月31日)、巩固提升(11月1日起)三个阶段。其间,各部门(单位)和街道要及时清理各类非法小广告,主要街道两侧做到随有随清;商业区、公园、广场、医院、车站和公交车、公共自行车站等区域存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等区域存留时间不超过4小时。张贴式非法小广告清理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要干净整洁,不留花斑;喷涂式非法小广告清理后,应恢复清理区域原貌,与建筑物、构筑物原色保持一致。
同时,我市将持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建立非法小广告立案派遣、处罚反馈机制,从严监管,顶格处罚。要合理疏导,在商业区、广场、住宅小区等规划、设置便民信息发布栏,其中每个社区(村)至少设置一处。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发布内容、发布时限和张贴要求,并落实定期清理保洁。通过建立综合整治、督查考核等制度,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营造良好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