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嵊州市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夏季大决战考核办法》(嵊市委办传〔2016〕95号)和《关于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夏季大决战考核办法的补充意见》(嵊市委办传〔2016〕99号)等文件精神,9月18日至22日,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夏季大决战各考核组分别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了检查考核。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