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与货物一起“焚”于一旦
近日,上三高速三门方向249KM+900M甬金互通附近,发生一起货车燃烧事故。据悉,在起火初的十几秒中,因为驾驶员没有能够取出车上的灭火器灭火,致使火势迅速蔓延开来,最终货车与车上的货物一起“焚”于一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10月9日凌晨,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一辆货车占据应急车道,车上火势猛烈,浓烟滚滚,火光冲天,还不时传出噼里啪啦的声响,不少过路车辆因害怕在距离着火车辆200米处滞留,造成道路拥堵。
现场民警在确定没有人员受困后,立即在后方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封闭车道,同时联系施救力量并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救援通道畅通。经过消防官兵一个多小时的奋战,大火才被扑灭。遗憾的是,车上的货物已被全部烧毁。
据货车驾驶员施师傅讲述,他是从上虞章镇上的高速,车上装的是食品添加剂,本来打算运到台州,当车开到上三高速甬金互通地段时发现车辆起火了,就立即靠边停车。本来车上是有灭火器的,但是被放在了工具箱里,而且上面盖了雨布,就是在平时要拿出来也要一多分钟。当发现起火时,没来得及拿出来,又没有其他办法灭火,后来火势大了,灭火器就更拿不出来了。
目前,该起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高速交警提醒,近期发生多起货车起火情况,建议货车驾驶员在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对于车上配备的灭火器材,应当放置于容易拿到的位置,以便紧急情况下迅速使用,平时要多加训练,提高使用熟练度,还要定期检查,如发现过期的灭火器材,必须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