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我国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农业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在逢6的年份实施。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我市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分五个阶段进行。
相较以往,第三次农业普查在普查内容和方法、手段上有了较大创新,首次将规模农业经营户和普通农业经营户加以区别,以更好地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新情况。
会议要求,要认清形势,落实措施,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