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嵊州专题 | 嵊州论坛 | 外媒看嵊 | 嵊州网视 | 国际国内 | 政务频道 | 文化频道 | 生活频道 |健康在线 | 
综合新闻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国际国内 -- 嵊州专题 -- 嵊州网视
[论坛注册]  [登录]  
   嵊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综合新闻
新一轮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登记工作开始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记者 马秋瑾 2016年11月01日09:34:48 

  日前,记者从市房管委了解到,新一轮公共租赁住房又开始申请了,符合条件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登记手续。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为本市非农业户籍人员且取得本市常住城镇户籍满一年;二是根据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分三类进行申请和保障,申请家庭拥有车辆的,数量不得超过一辆且车辆购置价(不包括税费等非车辆价款)不得超过15万元(营运车辆除外);三是申请家庭无住房或按户计算已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或者3人(含)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申请家庭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含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办理登记手续,社区工作人员对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进行核定。如果资料齐全的社区予以受理,社区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户籍、婚姻、收入、住房和特殊困难状况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提交乡镇(街道)进行初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年审制度。保障家庭应在每年的12月1日~30日间,主动向原受理社区领取年审表,如实申报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对未按年审规定进行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

  (详见本网《嵊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

编辑:章炳军
微信公众账号
嵊州新闻网
《今日嵊州》数字报
  延伸阅读
>>文化生活
我市新增4名省级非遗传承人
冬天吃这三种根菜、两种水果最养生
若无娇嫩双唇 口红再多又有何用?
羽绒服不再遭受人们的嫌弃了 为什么?
东风本田“机油门”激怒车主
宝马8系旗舰官图首次发布 有望亮相车展
翻拍剧别只消费情怀,价值观要与时俱进
《移动迷宫3》科幻动作三部曲终结篇上映
网上看《今日嵊州》
数字报纸首页缩略图
图片中心
专题推荐
· 【专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 【专题】聚焦2018·嵊州两会
· 【专题】全力打好“八大战役”
· 【专题】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时
· 喜迎十九大 砥砺奋进 勇立潮头
· 【专题】“嵊州文创”人物专栏
· 第三届嵊州创客、创新项目大赛
· 打造剡城"红立方"引领文明新风尚
嵊州网视
国内要闻
是什么造就了今天的习近平?
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简历【组图】
8项惠民措施便利办证出行
我国印发《企业年金办法》
各地1月31日晚可观赏到月全食
官方通报8起问题地图典型案件
国际要闻
普京竞选账户已花费约100万美元
以不会容忍伊将黎变“导弹基地”
"为"就业"?澳欲跻身"十大军售国"
特朗普将发表上任后首份国情咨文
韩国医院大火恐由电路问题引发
沙特首富阿勒瓦利德王子获释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