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嵊州市委、市政府〔2016〕30号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的通知,科技局决定对2016年度授权的专利进行受理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要求:从本通知之日起到2017年2月10日止。逾期不补。
2.受理材料要求:(1)属非职务(个人)专利的需提供专利证书原件、专利权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返还;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开户银行和卡号。(2)属职务专利的需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审核后返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填写好专利奖励登记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shengzhou.net/)
3.受理登记地点:领带园一路403号(国资综合大楼18楼1808号)嵊州市科技局专利办公室。
4.联系电话:83229053
5.联系人:陈雪庆
附件:嵊州市国内授权专利奖励登记表
嵊州市科技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