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2016年12月同步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让全市选民对这次选举工作有一个更加全面的了解,嵊州市选举委员会负责人就嵊州市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以及一些社会上关心的问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并讲解答复如下。
问:这次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总体怎么安排?
答:《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全省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同步换届选举。我市于2016年12月同步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确定在2016年12月20日。选举产生市人大代表276名,乡镇人大代表1065名。
问:这次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问:这次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有什么特点?
答:这次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将严格按照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选举法进行。其特点和主要精神可概括为“一个严把”和“三个平等”。
“一个严把”,就是严把代表“入口关”。这次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对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提出了较高要求。一是严把代表履职素质关。真正把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的人选出来。二是严把代表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关。把那些能干事、愿干事、干成事、有威信、有文化、参政议政能力较强、联系群众紧密、敢于说真话、善于办实事的优秀人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三是严把代表结构关。这次换届选举,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要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有所提高,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继续从严掌握。四是严把联合审查关。在初步候选人产生后,组织部门要组织对每一位候选人的考察、审查。五是严把代表候选人公示关。初步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产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公示,让广大选民了解候选人的具体信息,接受选民监督。
“三个平等”包括:一是人人平等,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地区平等,保障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有关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都能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三是民族平等,保障各民族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三个平等体现了我国国体政体的内在要求。
问:市、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由谁主持?
答: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市、乡(镇)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划分选举本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确定选举日期;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问:如何进行选民登记、选民在哪里参加选举?
答: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选民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选举委员会派工作人员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二是选民自己持有效证件主动到选举委员会设立的工作机构进行登记。
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
划分选区时,农村以一个或者邻近几个村划一个选区;城镇居民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其人数能够划为一个选区的,单独划为一个选区;人数不够划为一个选区的,可以就近按系统、按行业划为一个选区,或者与邻近的单位、居民联合划为一个选区。
问:如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答:市、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市、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方式有两种: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本选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市、乡(镇)人大代表的人选应当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组织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党委统战部门会商有关方面,负责党外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市、乡(镇)人大要配合做好提名推荐工作。
问:如何开展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
答:所有代表候选人都要经受组织考察审查,是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的一个新要求。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统战、政法等部门和人大选举工作机构等,对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时,应当要求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如实提供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包括本人是否拥有外国国籍,是否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是否接受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培训及资助等情况,并严格进行核实。拥有外国国籍的,不得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的,原则上不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但归侨人大代表人选除外;个别优秀归国人才经过严格考察、审查后,可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对选民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同样必须加强考察、审查,严格把关。发现代表候选人不符合人选标准的,应当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
初步候选人提名推荐后,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初审;在报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和党委会议批准前,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审。
问:如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答: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市、乡(镇)人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
选举委员会应当将汇总后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
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违反此项规定的,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从名单中除名;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问:如何让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
答: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及时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通过召开选民会议或选民小组会议等形式,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广泛动员选民参与见面活动。与选民见面活动要在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代表候选人应当实事求是介绍本人情况,诚恳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对当选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作出表态。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问:选民如何进行投票?
答:市、乡(镇)人大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选区,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要依法严格管理使用流动票箱,不得扩大使用范围。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可查核的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有效后,当选代表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问:流动人口怎样参选?
答:流动人口参选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在户口所在地参选。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如果在选举期间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户籍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二是在现居住地登记。在现居住地一年以上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选区登记。
问:选举结果如何确认和公布?
答:认定选举是否有效有两个标准:一是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不足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无效。二是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选举结果由本级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公布。
在有效选举中,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代表。当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并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代表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对未选出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也要实行差额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不重新协商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按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进行排列时,应包括在原正式代表候选人之外由另选他人而获得较多选票的人。另行选举后,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问:这次换届选举对严肃纪律有哪些要求?对破坏选举的行为如何查处?
答:纪检监察机关和主持选举的机构要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坚决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在提名推荐过程中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违犯党的纪律的,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涉嫌违法的要依法处理。
对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代表,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对在选举中接受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防宗族、宗教势力非法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