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闯”进了看守所
此人成为我市因行人妨碍执行公务被刑拘第一人
45岁的男子吴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过马路时闯了个红灯,最终竟“闯”进了看守所,成为我市因行人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而被刑拘的第一人。
12月13日下午晚高峰时段,许多市民都目睹了一男子在斑马线上闯红灯并推搡交警,拒不配合交警执法的一幕。当天下午4:55左右,男子吴某在市区剡城路官河路路口,由东向西横过道路。当时路口信号灯正是红灯,而吴某却视而不见,大摇大摆径直走上斑马线。现场的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劝阻,但该男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交警执法。民警指出闯红灯是违法行为,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吴某冲民警大声叫喊:“闯红灯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罚款?”在民警试图将其带离路口的过程中,该男子大力甩开,并多次推搡民警,致民警手指受伤。随后民警将其控制,剡湖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据悉,2015年3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妨碍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予以从重处罚。其中,“采取拉扯、推搡等方式造成政法干警轻微伤的”正是被认定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形之一。
最终,吴某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不管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都应按照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通行,并服从执勤交警、协警的现场指挥。闯红灯这一看似“微小”的行为,实则隐藏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宁停一分,不抢一秒”是小学生都明白的安全常识,再急的事也比不过生命安全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