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根据嵊农经〔2016〕4号、5号、9号文件精神,镇农经站作为农经工作片组第一组成员,积极配合市农经总站,按照“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全面提升”的互审目标,对全镇“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互审互查,审查重点为镇、村“三资”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