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大立案”、“大调解”、“大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升,2016年11月,市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三大机制”、实现“提档升级”行动计划(2016-2017年)》,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实现提档升级。
大立案: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市人民法院在现有立案工作的基础上,不断规范流程,改善立案方式,拓宽立案渠道,提升立案质效,突出大立案的便利、快捷和互补优势,确保诉权顺畅行使,真正打通立案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为便利群众行使诉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人民法院强化立案公开,规范立案流程,通过官方网站、立案窗口提示、公告牌、多媒体视频等载体,引导群众查询了解立案条件、诉讼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大力推广网上立案,实现“互联网+”立案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打造网上诉讼平台。现阶段律师已经可以依托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在网上立案。今后,这一平台将逐步向自然人开放,网上立案将惠及更多当事人。据统计,自今年5月实行网上立案以来,通过律师服务平台立案数已经达到107件。在诉讼大厅拿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叶律师告诉记者:“线上立案开通前,每天总得到法院报到好几次。现在可以通过网上立案,大大降低了我们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
实现跨域异地立案,方便看得见。甘霖、长乐、崇仁、三界、黄泽五个人民法庭间就民商事案件和申请执行案件已经全面开通异地立案服务。本辖区内的当事人可向所在法庭提交诉状及相关材料,收到材料的法庭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直接立案,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转交给受案法庭,而不再需要到被告辖区提起诉讼。11月开通跨法庭立案至今,已有4个案件通过异地法庭的方式予以立案,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据立案庭张副庭长介绍:“举个例子,张燕(化名)诉李强(化名)离婚一案,张燕为嵊州崇仁人,李强为嵊州黄泽人。张燕只要带着材料到崇仁法庭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的,崇仁法庭直接立案,并送达受理通知书。而后崇仁法庭的工作人员会将立案材料移交给黄泽法庭。”
异地法院立案也已经开通,如果当事人需要向其他法院起诉,可就近向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市人民法院将根据规定将材料传输给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
此外,市人民法院在四大街道、五大集镇司法所均设立了诉讼服务站,当事人可先行到诉讼服务站进行调解。确需起诉立案且行动不便者,也可将起诉材料由诉讼服务站转交法院,或者通过服务站预约现场立案。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诉讼服务站,由法院在后台引导调解或登记立案,给大家打造全方位的“家门口”立案新模式。
大服务:三位一体提升服务
市人民法院以建设新型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实现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功能互通,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将辅助性、事务性、社会服务性工作及部分审判工作前移,由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和非诉讼服务,为群众诉讼、律师履职、法官办案、审判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升级改造后的诉讼服务中心,完善了安全保卫区、综合办事区、诉调对接区、信访接待区、律师参与区、信息网络区等六大功能区域。设有10大窗口提供17项职能服务,主要包括诉讼指导、立案受理、诉讼保全、材料收转、司法救助、费用结算、联系法官、卷宗查询、判后答疑、投诉举报等服务。除此之外,诉讼服务中心还专门设立了调解室、法官接待室、信访室、判后答疑室(中层值班室)、纪检监察窗口、远程视频接访室、母婴接待室。诉讼服务大厅还完成了免费Wi-Fi全覆盖。
除了完善的功能区域,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还设立“12368”司法服务热线以及电子档案查询。12368司法服务热线承载了案件信息查询、信访信息查询、接受投诉举报、接受意见建议、联系法官和提供诉讼咨询的职能,在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只要拨打12368转6(绍兴地区以外的电话需加拨0575)就有专人提供电话应答服务。市人民法院在完成库存档案电子化扫描的基础上,已全面开放诉讼及执行卷宗的电子档案查询,当事人异地法院档案查阅服务也已全面推开。现场正在复印判决书的当事人沈某说道:“我是想去办理再婚的婚姻登记,来复印一份判决书的,原以为会很慢的,谁知道凭着身份证,没几分钟这位张书记员就全给我打印出来了,我觉得很方便!”
“互联网+”时代,市人民法院致力于运用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及移动终端发展诉讼服务的新阵地,以便提供无微不至的诉讼服务,今后动动手指就可完成。省高院推出的“浙江智慧法院”手机APP,大众可根据案件节点和个人兴趣查看“案件查询、庭审现场、执行曝光、司法拍卖、裁判文书”等功能,也可浏览浙江法院的工作情况,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市人民法院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嵊州市人民法院”提供“微导诉”服务,定期推送法院动态,令广大群众能更详细地了解法院工作。
大调解:多元矛盾化解引导纠纷分流
2016年1-11月,市人民法院收案14838件,结案14165件,同比分别增长20.62%和24.48%,一线法官人均结案已达248.19件。在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的当前,如何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做到快速迅捷定纷止争,市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法宝——“大调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和“纠纷解决分层递进”理念,搭建有效的诉调对接平台,整合解决纠纷的内外力量,构建科学、系统、完整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实现纠纷有效分流,矛盾及时化解。
市联合调解委员会在法院内设有专门人民调解室和常驻人民调解员。五大集镇、四大街道、石璜镇、谷来镇、仙岩镇、金庭镇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申请司法确认后同样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且可以不用经过诉讼的流程,省去诉讼费用。
“这样调解了好,同村的乡亲,真要对簿公堂闹得不可开交也没什么意思,而且还省了一千多块的诉讼费!”在市法院的人民调解室,许先生因为了却一件心事而舒了一口气。原来在今年初,许先生与同村的童先生发生了一起电瓶车交通事故,许先生住院治疗,为此诉请童先生赔偿其因该起事故产生的损失共9万多元。立案工作人员审查后认为这起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是同村老乡,且被告童先生的电瓶车也并无保险可以理赔,还是调解解决较为妥当。故而经向许先生释明,并征得他的同意,将该案件引导至人民调解办公室,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经法院司法确认握手言和。
在登记立案前,法院专职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诉讼辅导,帮助当时人算好“亲情、信誉、时间、经济、风险”五笔账。对可以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调解方式,就如上诉许先生与童先生这样的情况。在登记立案后,对适宜调解的包括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小额债务、劳动者纠纷等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先行调解,市法院将建立“调解法官制度”,调解法官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出具调解书。立案后,如发现案件适宜委托调解的,在征得当事人书面同意并明确调解期限基础上,通过委托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或者直接由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对在规定期限内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移交相关审判庭进行审理。
此外,市人民法院还有一支“法官+专业调解员+民间老娘舅”的专业调解队伍。据市法院立案庭温副庭长介绍,目前诉讼服务中心有3名法官专职调解工作,调解法官由擅长调解、审判经验丰富和未申请入员额的老法官等担任,明年根据工作安排还将会有法官助理等加入调解法官的队伍。同时,积极吸纳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具有丰富社会阅历和群众经验的个人担当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纠纷和化解涉诉信访。除了法官和专业调解员之外,还有一支“民间老娘舅”队伍,以法庭“一村一联络”为基础发展的452名法庭联络员分布在每一个行政村,共同协助法院化解矛盾纠纷,获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