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领导何国英、俞仲兴、赵祥军、夏春燕、沈颂理、王灿林、张金初、叶江仁、丁法军、俞越江出席会议。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还邀请了部分绍兴市、嵊州市人大代表列席。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根据今年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市政府建议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作出调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预算管理,积极组织项目实施,目前基本完成年初计划。审议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处理好财政增收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要精打细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强社保基金管理,保障基金稳健运行。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审议认为,解决执行难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的题中之义,是人民法院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职责所在;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能够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工作保障、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会议办理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