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扶制度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人为本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1973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