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能帮人办理微粒贷,并以此为由收取他人费用,结果微粒贷没帮他人办下来,却已构成了诈骗罪。近日,市公安局赴重庆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捕归案。
陈某,1990年出生,长乐镇人,平时透支信用卡用于日常费用,因此对使用信用卡方面颇有研究。今年9月份,陈某在网上看到有一种金融一体机,于是就花了3700多元自己买了一台用来帮别人代办信用卡,每次无论信用卡办理是否成功,都要收取300元代办费,如果开通了,还要另外收取额度的6%作为手续费。陈某先自己试了几家银行去办卡,按照一体机提示的步骤一步步办下去,但因为陈某的信誉太差,到最后审批时都没有成功。
10月中旬,陈某在一体机上又看到这个公司推出了帮人办理微粒贷的新项目(微粒贷,即在微信上转账达到一定额度后,不论他是否有单位或者信誉是否良好都可以在微信上开通微粒贷这个贷款业务)。陈某当时因为欠债和信用卡还款期限将至急需用钱,所以就又想通过代办微粒贷收取手续费赚钱。陈某联系上了卖给他一体机的一位经理,花了800块钱向他购买了办理最高额度的操作方法。
之后,陈某就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了一则消息:现有微粒贷办理,办理后,每人可贷1—30万,不管你是“黑户”还是“白户”,成功率高达99%。消息发出后马上有人联系陈某了,一开始陈某收取每人600元费用,后来提高到每人1000元、1500元和1700元。陈某告诉他们这是前期刷流水用的,如果贷不下来,这钱是退还的,如果贷款办下来了就还要加收总贷款额的10%作为手续费。
第一批办理时,连同陈某自己,共有10个人办理申请微粒贷贷款,按照规定3日会反馈额度,7个工作日会办好微粒贷,但是一直没有办下来。为了取得办理人信任,陈某谎称:他已给很多人成功办理了微粒贷贷款,之前申请办微粒贷的人钱都已经拿出来在用了,只有其中一个女的因为在腾讯公司回访时普通话不标准,而且说贷款用于旅游,因此没能通过审核。之后陈某又连续办理了四五批人的贷款,但都迟迟未通过审核。
据警方调查,陈某前后为近30人办理了贷款业务,共收取费用24000元,其中4000元作为手续费转给了卖机器的经理,其余的用来还债和信用卡。时间一长,一个微粒贷都没有办理成功。陈某知道情况不妙,因害怕别人追讨收取的费用,就逃到了重庆。
12月4日,市公安局民警在重庆某网吧将陈某抓获,目前此案还在作进一步调查。
附腾讯公司对嵊州市公安局的回复:1、微粒贷不可委托他人进行办理;2、微粒贷办理不收取任何办理费用;3、微粒贷为微众银行自营信贷产品,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运营;4、微粒贷通过用户的全方位社交行为和人行信贷情况进行综合评级并输出相应的贷款额度,单一的刷单行为无法直接干预评级结果来提升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