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快老旧车淘汰工作,进一步深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确保年底前完成老旧车淘汰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绍兴市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乡积极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同时,根据2016年12月23日下午收到的绍兴市人民政府《紧急通知》精神,我乡立即开展辖区内老旧车辆的再次摸排,将无人无车、有人无车的老旧车整理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