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新闻网  > > 乡镇网闻  > > 金庭  >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浙江省卫生乡镇评审与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7年02月04日 

卫生乡镇坚持自愿申报、逐级评审的原则,评审工作:市卫镇以年度为限,省卫镇、国卫镇每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第1、2年为申报与评审年,第3年为核查命名年。(省卫镇2016-2018年、国卫镇2017-2019年)
 
申报对象:浙江省所辖所有建制乡镇(县级政府所在城关镇除外)。仍行使乡镇政府行政职能的街道办事处可纳入创建范围。
 


编辑:乡镇网闻


嵊州新闻网主办 /sznews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