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梦想之石敲出普法星星之火
——记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史洪伟
人物名片: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浙江司法行政系统“百优”人物,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史洪伟是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在这一岗位上,他已经干了整整6年,与同事编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读书,开设讲座百余场,创造性地在学校开设模拟法庭。近年来,他用梦想之石,敲出普法星星之火,带动了全市普法的燎原之势。
关注未成年人,寄梦未来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史洪伟深知法制意识培养需要从青少年做起。为此,他和同事编写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读本——《迷途的花季少年》一书,全书精编了近年来我市及周边县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并且在每个案例后面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历程、发案动机、应受处罚以及案后思考。2012年6月,市司法局在市职教中心举行了赠书仪式,3万多册书免费发放到各所学校的学生手中,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市多所学校开展读后感征文比赛,引导青少年敬畏法律。
他又在市职技校首设模拟法庭试点,开展了模拟开庭活动。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学生进行悉心指导,由学生扮演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以真实案例为剧本,模拟案件的审判过程,使学生在参与“模拟法庭”的过程中提高法律意识,从而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自我保护、合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领导和同行来观摩模拟法庭,对我市利用校内模拟法庭来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给予高度肯定。“六五”普法期间,我市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从2011年的9.2%逐步下降至2015年的2.18%,下降幅度显著,低于绍兴市平均水平,彰显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优秀源于坚持,始于点滴
史洪伟是市普法宣讲团的成员。近年来,他的足迹遍布全市。他进企业,对员工进行《婚姻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的普及;他进农村,对村民进行《侵权责任法》、借贷知识以及防通讯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的普及;他进校园,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以及反校园欺凌知识的普及;他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备课的过程是辛苦的,史洪伟既要写稿,又要制作PPT,而且要根据不同的授课群体收集不同的案例。他常常为了一条信息的准确性,亲自赶到相关单位获取第一手资料。因为史洪伟的讲课案例丰富,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受到了广大听众的欢迎。近年来,他开设讲座近百场,得到广大听课者的赞誉。
创新普法形式,注重实效
2006年,我市在全省首创普法短信。2011年,史洪伟对其进行了改良,在内容上紧贴社会热点,更贴近民生,更具有实用性,在受众数量上也进一步扩面升级,目前每年发送量达20余万条次,得到了广大受众的一致好评。
为达到更好的全民普法效果,史洪伟开动脑筋,创新思维。他积极创设立体式普法载体,充分利用普法网站、官方微博、电视及纸媒的影响力开展普法。他在《今日嵊州》报上开辟“洪伟说法”、在人流量密集的广场新建法制宣传栏、组建本市第一支夕阳红法制宣传队、在青少年宫建成法制教育基地……他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贴近民生热点,以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当看到越来越多的百姓主动来咨询法律问题,频频邀请他去做普法讲座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普法如春雨,润物细无声。史洪伟接下来还在琢磨,如何让普法与新媒体结合得更紧密,如何让普法与越乡特色更融合,真正让普法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