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支持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日前,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
主要内容:一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信用惩戒作用,有效运用司法强制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完善执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执行、消极执行和乱执行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主动性,形成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保障。各级政府要从财力物力上支持和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协调处理好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四是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人大及其常委会、检察机关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监督,切实排除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违法干预。五是进一步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积极宣传并模范遵守法律,带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