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在2017年2月底前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达标工作,根据《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的要求,市人民法院制定行动实施计划,清单式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一是制定十二项专项行动计划,狠抓执行实效。制定涉金融案件专项行动、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房屋腾退专项行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强化信用惩戒、加强拒执制裁、规范执行案款管理、规范程序终结、推进“执破衔接”、推进司法网拍、加强执行宣传等十二项专项行动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名称、针对问题、细化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并下发执行局各部门,要求仔细对照,严格落实。二是加大对涉民生、金融、房屋腾退等专项行动的执行力度。加大涉金融案件的资产处置力度,加强与水电部门的协作,对部分不予腾退的企业予以断电断水处理,曝光拒不配合的失信企业,强化信用惩戒,截止目前执行到位标的5000万余元;汇总涉民生案件269件,其中包括浙江西门冲片有限公司、嵊州水晶芋食品有限公司的职工工资、补偿金等系列案108件,优先处置涉案公司资产,保证职工工资优先受偿,确保年终无涉执群体事件;加强房屋腾退强制力度,共腾退房产21处,4处房产交腾退保证金。三是建立周报告、月小结机制。执行局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由各行动小组汇报专项行动一周小结及下周计划,针对问题研究改进举措,并加强小组间的沟通协作;院党委每月专题听取执行局工作汇报,要求抓住元旦、春节两个假日契机,加强突击求实效,对其中执行难度较大、周期较长的案件加强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