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绍兴市对各县(市、区)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今年起我市市区内实施烟花爆竹“双禁”。其区域范围为艇湖塔—城隍山临城山脊线—新光药厂北围墙—环城公路(罗小线)—城南大桥—新昌江东侧—甬金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嵊州宾馆北—艇湖塔以内行政区域(与上年保持不变)。在“双禁”区域范围内,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使“双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市公安局把“双禁”区域划分成15个网格,抽调70%的机关民警,整合派出所等基层民警,每个网格对应一组民警开展巡逻。对违反“双禁”规定的行为,由公安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大队等执法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情节一般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作拘留处理。
“参与民警多,巡逻密度大,希望市民能自觉遵守双禁规定。”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领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