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办理的“李某销售未经批准进口化妆品案”一案,入选2016年度全省食品药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李某在淘宝网店上销售无中文标识、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被举报后由市场监管局查处,并于2016年8月4日立案。后经执法人员多方调查取证,于8月19日以涉嫌走私罪移送至绍兴海关缉私分局;8月29日,绍兴海关缉私分局将两个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某刑拘。此案涉案金额480万余元,涉嫌偷逃税款180余万元。
据介绍,此案为新形势下通过网络销售走私产品的典型案件,涉案金额大,涉案面较广,在同类案件中具有代表性,对研究互联网时代预防和惩治走私罪、健全完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具有标本作用。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审评定,该案在全省被推荐的71个案件中,成功入选2016年度全省食品药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中“2016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