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够一拨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曾一度被视为一个全国性的交通管理难题。多地开始严查行人闯红灯,动用各种手段,协管员劝导,媒体曝光,交警罚款,但收效甚微。
我市的情况也大同小异。虽然针对行人闯红灯早有处罚的法律依据,操作性却差,执行起来困难重重。
官河路上,一中年男子闯红灯被交警拦下后表现得十分气愤,称自己要“赶时间”。当被告知要罚款10元时,更是满腹牢骚。一名执勤交警说,想对行人罚款,怎一个“难”字了得,自己曾因为处罚一个没有牌照的电动车车主,结果被骂了半个小时。
类似事例其实比比皆是。有媒体报道,北京处理一起闯红灯事件就需要半个小时,有交警甚至被打;南京一位大妈乱穿马路,交警劝说了一句,结果被大妈反唇相讥,让人十分愤慨。
当然,理解的市民也很多。有行人就说,为了自身安全,本来就不应闯红灯,闯红灯的行为害人害己,确实要重罚;而且规则就是让人遵守的,没有规矩如何成方圆。
“中国式过马路”,是应该让每一个中国人都感到脸红的词条。只有严格执法,该罚时就重罚,且持之以恒,这个“标签”才能真正摘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