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推动消费维权工作贴近民情、反映民意、深入民心,充分发挥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消费维权的热情,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嵊州市消保委拟向社会公开招募消费维权义工。
一、招募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止。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消费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业务能力强,并且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愿、无偿地为消费者服务。
3.年龄为18至65周岁的嵊州市常住居民,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有一定的学习、沟通、调查和写作等能力,积极、负责的团队合作精神。如在法律、金融、食品安全等专业技术方面有专长,优先考虑录取。
4.自觉接受嵊州市消保委的指导,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
三、消费义工工作内容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授消费维权经验,推动消费维权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不断提高;
2.收集、整理消费信息,听取社会各阶层对维权工作的意见、建议,向消保委反映消费动态和消费者意愿;
3.参与消费调查、消费体验等活动,对日常消费过程中发现的消费侵权行为进行监督;
4.协助消保委参与对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咨询、调查、调解和诉讼;
5.接受消保委的委托,参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办法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至鹿山街道长春路49号(鹿山市场监管所一楼12315中心内)报名;联系电话:0575-8320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