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
据统计,浙江湿地总面积达1665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9%。建有湿地及与湿地有关的自然保护区11个、自然保护小区30个,国家湿地公园11个、省级湿地公园20个,资源丰富,但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名录制管理,是近年来浙江湿地保护管理的一大创新。与首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基本为国家、省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不同,此次列入名录的湿地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依据《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根据本地湿地面积、生物多样性、生态区位重要性等选定,并上报批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