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小城镇建成区违建专项整治。重点抓好22个集镇所在村的违建整治,所涉违建一律拆除。
二是深化企业违建专项整治。结合污染企业整治、落后产能淘汰等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拆除各类企业内违建。
三是深化危害公共安全违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危害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搭建现象,基本消除区域内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
四是深化“沿路沿河”违建专项整治。以美丽公路建设为载体,对高速、国道、省道等主要道路两侧违建进行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并向县、乡公路延伸,使沿线视觉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五是深化农村非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结合农村危旧房治理,以150个村庄环境整治村为重点,加快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和非法“一户多宅”拆除工作。
六是深化城郊结合部违建专项整治。彻底摸排存量违建底数,严格进行分类处置,全面提升城郊结合部环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