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网上立案也可跨域立案
记者昨日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为配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市人民法院实施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跨法庭立案等制度。5月4日,首例跨域立案成功实施。这些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市民,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5月2日,市人民法院收到原告孙某诉被告某通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材料,审查后认为该案管辖权在越城区法院。市人民法院立即与越城区法院取得联系,通过网上推送资料,于5月4日顺利办妥网上跨域立案,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这是市人民法院自省高院推行“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以来的第一件网上跨域立案。
另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底,市人民法院已网上立案800余件。
在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的同时,早在去年下半年,市人民法院就根据辖区法庭较多的现状,推出了跨法庭立案制度。据介绍,所谓跨法庭立案,主要是针对原、被告分属不同辖区的案件,让当事人能在家门口的法庭立案,即对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当事人可就近向人民法庭提交诉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如属于市人民法院其他法庭管辖的,由收到材料的法庭根据立案登记制要求负责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案卷材料通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送达窗口转交给具体的承办法庭。至目前,市人民法院累计跨法庭立案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