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优配强乡镇团委专职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机会和平台,加快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步伐,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竞争性选拔乡镇团委书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乡镇团委书记5名。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嵊州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嵊州籍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参加工作满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1年;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无工作年限要求;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
3.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报考条件中的参加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8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的;
3.有其他不宜报名情形的。
三、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
本次选拔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并择优提出推荐人选。个人自荐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报考人员须填写《嵊州市竞争性选拔干部推(自)荐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能证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5张。
相关报名表格需到越乡先锋微信公众号或越乡先锋网(http://www.szycj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地址为嵊州市新人力资源市场(官河南路699号国际会展中心西厅),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17日,上午8:30—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核
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资格初审。经初审后,于规定时间内将《组织推荐情况汇总表》及报名所需的所有材料报送至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
个人自荐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告知相关原因。
资格审核及个人基本情况审核贯穿于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任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计划选拔职位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职位数。
3.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笔试按照事业单位招考要求进行。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实践能力、适岗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5.考察、体检
在面试上线(合格分为60分)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对考察入围人选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体检。公务员、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不再做入职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相应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得分高低进行递补。如无适岗人选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乡镇团委书记职位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7.公布结果
公布竞争性选拔结果并在媒体上进行任前公示。
8.其他事项
本次参加竞争性选拔任用的人员,原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变;其他人员录用后,签订一年事业聘用合同,享受新录用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待遇,任相关职务试用期满一年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重新签订事业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并终止事业聘用关系。
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13793(嵊州市委组织部)、0575—83012235(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5—83032371。
嵊州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