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所谓不破不立,要切实推进这项工作,需要做好“一破一立”的文章。
首先,谈谈“破”的问题。所谓的“破”,就是破除社会上的一些人对宪法不正确的认识。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如果理念不正确,行为就要出问题。目前,社会上存在着宪法太过高大上、学习具体法律法规比学习宪法更重要等一些错误认识,实际上,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错误行为。宪法是万法之源,这些具体的法律法规都是对宪法的细化而已。宪法不仅和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而且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命运。从大处看,国体政体、国家机构、公共权力等都是由宪法规定的;从小处说,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来自宪法,我们的衣食住行,从出生到死亡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权利义务都是来自于宪法的规定,可以说宪法是公民权利宣言书。虽然宪法的作用和影响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但为什么有些人还存在一些错误思想呢?那是因为他们误以为当下的美好生活本来就应该有的,不懂得这一切都来自于宪法。其实,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保护是宪法的核心价值,否则我们的社会就会面临动荡不安的风险,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就得不到保障。每一次修宪,都会对社会制度和管理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和工作。因此,我们要先破除社会上一些人对宪法的错误认识,引导他们把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成为一种发自内心的需求和行为准则。
其次,谈谈“立”的问题。只破不立,容易引起混乱,有破有立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我们要引导、培养全体公民树立宪法意识。一是宪法至上意识。这是宪法意识的根基所在,也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确保宪法实施的根本保障。二是公民基本权利意识,引导公民努力争取自身权利由法定向实有的转化,切实保障自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三是主人翁意识,让公民认识到国家安危、社会和谐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自觉肩负起保护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尊严的神圣职责,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繁荣富强的历史使命。四是契约意识。公民要讲诚信,政府要有公信力,公民个人之间、组织之间都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契约的方式来约定和处理彼此间的社会关系。五是监督意识,引导公民通过批评、建议、检举等方式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追究违宪责任。六是诉讼意识,培育公民通过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认知及态度,改变靠信访或无理纠缠的方法解决问题的陋习。
知其然而有所为,只有学宪知宪,才能守宪用宪。学习宪法,贵在贯彻落实。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宪法,自觉尊重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牢固树立依宪执政意识,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运用宪法处理现实问题。作为普通公民,同样要认真学习宪法,树立宪法意识,依宪行事,在运用权利的同时,也要依法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