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职新引进到嵊州企事业单位(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嵊首次购房给予一次性40万元的房票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房价的15%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房票补贴……
为精准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近日,嵊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高校毕业生新政“十八条”,可谓力度空前。
记者了解到,房票补贴不仅限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全日制211/985或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高校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在嵊首次购房的,也可按照房价的12%、3%享受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5万元的房票补贴。
没有购房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领取安家补贴,其中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为期5年每年3万元的安家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最长5年每年补贴2万元,全日制211/985或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给予最长5年每年补贴1.5万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最长5年每年补贴7000元,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给予最长3年每年补贴4000元。
此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对在嵊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嵊州将给予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社保补助、培训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等多项补贴。其中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在八大鼓励行业初次创业的给予3年共计10万元创业补贴;自主创业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带动他人就业的按人头数再给予带动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