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拟调整
昨日上午,记者从我市调整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上获悉,已执行了近15年的环卫服务收费标准要适度调整了。
随着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深入推进,对城市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清运、处置等要求也进一步提升,从收集到处置各环节的服务成本逐年增加,而我市现行的环卫服务收费标准是2003年制定执行的,近15年未作调整,与周边县市相比明显偏低。为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社会承受能力,规范环卫服务收费行为,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公平负担”的原则,需调整我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收费标准。
据了解,此次听证方案主要分为两个:
方案一:按吨计算,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每吨调整为70元,自运到填埋场处置费每吨调整为20元。
方案二:按每只垃圾桶0.12吨计算,每桶调整为3000元/年,自运到填埋场处置费每吨调整为20元。
听证会上,消费者及有关部门听证代表对我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收费标准调整表示赞同,一致认为,调价方案既考虑到从事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的运营成本,保障生活垃圾处理的正常运营与发展,同时也兼顾了当地居民和单位的承受能力。现场,还对进一步完善调整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表示,将根据各听证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报请市政府最终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