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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2018年仙岩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仙岩镇党政办 2018年08月01日 

  各办(中心)、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2018年嵊州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嵊市委〔2018〕4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镇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四个平台”派驻人员。

  二、考核原则

  (一)权职对称、利责一致。考核重在岗位、重在责任、重在履职,突出权、职、利、责相结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考核奖励向重点工作、驻村工作、一线干部倾斜,同时注重工作绩效。

  (三)奖罚分明、激励竞争。考核既注重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严肃工作的渎职、失职追究和责任追究。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

  每位工作人员从年终奖中切出部份金额用于二次分配(具体切出份额详见本条(四)第2点)。考核内容分为工作实绩考核和综合评议,其中工作实绩考核分为线办工作考核和驻村工作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工作实绩考核60分,综合评议40分。考核方法细则如下:

  (一)工作实绩考核(60分)

  1.线办工作考核

  (1)各职能线办考核基础得分为60分,基础得分乘以年终考核完成率(即年终考核得分除以应得分数)后即为线办最终工作考核得分。有两条及以上线办的工作人员取最高分,并纳入该线办进行综合评议。分管线领导取线办最终工作考核得分。

  (2)兼职驻村指导员最终线办工作考核得分取考核得分的50%。

  2.驻村工作考核

  (1)驻村指导员基础考核得分为60分,根据考核向驻村干部倾斜的原则,赋予各驻村指导员奖励系数1.1,即驻村指导员的起始考核分数为66分。起始考核分乘以年终考核完成率(即全年行政村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即为驻村工作考核实绩得分。全镇18个行政村根据工作推进难易程度,赋予难易系数(详见附件2),考核实绩得分再乘以相应的难易系数为最终驻村工作考核得分,若有两个联系村的,则取平均分。联系片领导分值取各片行政村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2)兼职驻村指导员最终驻村工作考核得分取考核得分的50%。

  (二)综合评议(40分)

  1.班子领导评议:基础分为40分,由各班子领导互评(25分)、各线办主任及各片片长(15分)评议产生。

  2.线办干部评议:基础分为40分,由班子领导(20分)、分管线领导(20分)评议产生。

  3.专职驻村干部评议:基础分为40分,由班子领导(20分)、联片领导(20分)评议产生。

  4.兼职驻村干部评议:基础分为40分,由班子领导(20分)、分管线领导(10分)及联片领导(10分)评议产生。

  5.加、扣分项目

  (1)被上级单位表彰或在市考核中得到加分的,奖励相关人员相应分数(省级加5分,绍兴市级加3分,嵊州市级加2分,镇级加1分)。认定时间以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文件以发文时间为准)为限(见附件3)。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从高计分。加分最高限额10分。

  (2)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等被上级单位扣分的,扣除相关责任人相应分数,基础分扣完为止(见附件4)。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从高扣分。因主观努力不到位原因导致扣分的,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3)机关工作人员不服从单位管理,参与非正常集会的,每次扣除相关人员相应分数(上京扣5分,省级扣3分,绍兴市级扣2分,嵊州市级扣1分)。

  (4)因工作业绩突出,对全镇发展贡献大的团队或个人及特殊情况,由书记办公会议研究进行加分奖励,原则上每个人最高不超过10分。

  (5)临时增加的工作由书记办公会议审定赋予一定分值。

  (三)“二次分配”奖金计算

  “二次分配”切出总金额为X元,工作实绩考核得分与综合评议分相加即为最终考核得分Y,每分分值= X/Y,该项分值乘以每个人的最终考核得分,最终得出每个人的“二次分配”奖金数。

  (四)其他

  1.党政正职等不参加重点工作或者联片工作的镇班子成员工作实绩考核取全镇工作实绩考核的平均分。

  2.行政事业干部(含“四个平台”派驻人员)切出考核奖和绩效奖总额的10%(不含职务系数),金额不超过1万元;推介上岗人员从年终奖金中切出20%,不超过5000元,并只用于推介上岗人员的奖金二次分配发放;临聘人员从年终奖金中切出20%,切出金额不超过2000元,并只用于临聘人员的奖金二次分配发放。

  四、一票否决

  镇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二次分配”奖金:

  1.未按规定请假或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五天的,在防台抗洪等急难险重工作中擅离职守,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2.不服从工作调整和分配或者拒不执行镇党委政府作出的决定,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因在工作中指导不力,造成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上访或非访事件,影响恶劣的。

  4.各项重点工作未按相关要求和时间期限完成的。

  5.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和非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工作失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或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7.在重大会议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重点对象稳控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8.市统筹安置人员、聘用人员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义务的。

  9.年度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岗位职责,被党纪政纪组织处理镇级累计三次、市级及市级以上累计两次的。

  10.有关上级规定其他一票否决事项。

  五、组织实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镇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副书记兼任主任,组织委员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

  2.党政办负责全镇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考核的协调工作,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做好每月情况统计、每季度进度通报。

  3.镇纪委负责组织实施评议工作。

  4.两项工作考核结果经党政办审核汇总后,年终提交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审定,计入各办(中心)工作目标责任制得分。特殊情况,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六、结果应用

  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干部推荐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8年仙岩镇高质量发展与重点工作分线办清单

  附件2:仙岩镇各行政村驻村系数分配表

  附件3:加分事项

  附件4:扣分事项

  中共仙岩镇委员会 仙岩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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