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新时代广大家长的关切,着力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我市从2019年春季起,在鹿山小学、城北小学、莲塘小学开展校内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从2019年秋季起,中心城区的12所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的小学都将要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此项工作已纳入嵊州市、绍兴市民生实事工程。
校内托管服务不属于基本教育公共服务范畴,也不属于实施国家、地方课程的内容,是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所提供的延伸性照看服务,是一项具有公益性但非普遍性的服务。
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校内实施托管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小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托管服务,应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
(二)条件准入原则。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参加托管。
(三)成本分担原则。校内托管服务采取财政专项补助、收取服务性费用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方式。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各校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四)公开透明原则。校内托管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收费标准
本学期以四个月计,财政补贴每生100元,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家庭缴纳400元。使用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问题答疑
问:托管服务的时间是怎样的?
答:小学校内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建议时间为下午3:40—5:00(夏令时顺延),分课时实施托管服务。
问:托管服务的对象是哪些?
答:小学校内托管服务对象范围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托管有刚需的小学生。
问:托管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答:校内托管服务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在校园内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等管理服务。
问:托管服务如何申请?
答:各校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托管服务对象。
来源:嵊州教育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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