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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仙岩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仙岩镇党政办 2019年04月02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绍兴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的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绍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目标,按照“五个走在前列”、“五个绝不允许”的要求,坚持“面上抓平衡、点上求打深,严把质量关、深挖‘保护伞’,建长效机制、铲黑恶土壤”斗争策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纵深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推进高水平“三个嵊州”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嵊州篇章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推动全镇扫黑除恶工作实绩走在嵊州市前列,具体要实现“四个更加”目标:

  一是斗争氛围更加浓厚。通过开展全社会、全领域、全行业“铺天盖地”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形成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斗争氛围,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持续稳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的多贏结果打实基础。

  二是主攻方向更加突出。将深挖幕后“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严查快办“保护伞”,确保工作绩效。坚持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同步开展“打伞破网”行动取得重大突破,不断净化镇村党政干群队伍,提高基层党组织纯洁性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我镇反腐败斗争成效。

  三是依法打击更加有力。围绕建设工程、金融借贷、农村基层、网络空间等重点行业、新兴领域,增强打击黑恶犯罪的针对性、有效性。牢固树立“主动进攻、除恶务尽”的工作理念,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等重点案件的攻坚力度。加大涉黑涉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推动全镇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

  四是基层基础更加扎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压实村“两委”、行业部门主体责任。通过持续整顿后进村党组织、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和经济基础,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满意度。

  三、工作措施

  重点是组织好“五大行动”:

  (一)开展严打深挖行动。

  1.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起底活动。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建筑工程、金融借贷、自然资源、农村基层等重点行业、场所和区域,以及网络空间、新兴领域开展全面深入排摸、核查工作。结合“三服务”、大调研大走访等,组织党员干部走访宣传、全域排查线索。从信访举报、投诉控告、报警案件等材料中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组织开展全镇“线索大排摸大起底”活动、线索核查“回头看”活动。健全完善线索归口、传递、核查、反馈等全流程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线索排摸“四长责任制”、线索核查“三长责任制”、每周“零报告”、签字背书等制度。

  2.开展打击黑恶犯罪“雷霆”行动。在全省“钱潮”系列集中行动、全市扫黑除恶“雷霆”行动统领下,结合重大活动安保需要,每月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收网,波次推进。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利用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工程建设中煽动闹事等农村黑恶势力,以及行业领域内的黑恶势力;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矿产资源、招投标、垄断市场等传统领域黑恶犯罪;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网络自媒体等新兴行业及网上敲诈、“软暴力”等带有网络黑社会性质的新型涉黑涉恶犯罪。

  3.开展“打财断血”深化行动。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全面清查涉黑涉恶案件资产,充分运用追缴、没收非法所得、赃款赃物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加大追缴、罚没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4.开展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活动。加强线索深度研判经营,显著提升线索成案率。配齐配强专业力量,建立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业化团队,实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挂牌督办机制,用足用好“提级管辖、异地侦办”等方法。建立典型案例指导机制,总结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成功经验,收集汇编典型案例,指导基层办案。加强基层干警办案能力培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ニ)开展“打伞破网”行动。

  5.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市出台的《依法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意见》,制定实施清单化动态管理制度,推进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工作。

  6.加强重点监督。通过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督导检查等方式,重点关注异常现象,努力发现深层次问题,加大打伞工作力度。紧盯重大黑恶案件深挖彻查,对涉黑恶问题多发、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的各村单位,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

  7.严查“保护伞”。坚持“刀刃向内、重点打伞”,建立查处“保护伞”绿色通道,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内鬼”和“保护伞”的害群之马,优先查处、快查快结;对顶风作案,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8.强化组织保障。把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充实到扫黑除恶的关键岗位上。对涉及层级较高、能量较大、根基较深的“保护伞”,对情况复杂的案件,由纪委监委、组织、政法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牵头督办、一查到底。

  (三)开展源头治理行动。

  9.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统筹谋划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更加注重发挥镇村社会治理管理服务中心、“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作用,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10.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加强对外来人员聚居区等治安复杂、容易滋生黑恶势力区域的整治,实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挂牌整治、限期销号制度,定向清除黑恶隐患、统筹推进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打击工作,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1.开展行业乱象集中整治。各线办、各村根据“扫黑除恶项专项斗争攻坚年”的总体安排,制定实施本区域本行业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紧盯矿产资源、建筑工程、非法借贷等重点行业领域,压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提高日常监管能力水平。

  (四)开展固本强基行动。

  12.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底线管理倒排整转,对村基层党组织逐个分析排队、评星定级,按照5%的比例倒排整转。凡是村域发生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村党组织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全面落实领导包村负责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十二条底线”管理。

  13.深入推进涉黑涉恶村党组织组建整改。对已打掉黑恶势力的村,由镇主要领导直接包干负责,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补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渗透、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一律派驻工作组,并制定“一村一策”。

  14.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建立健全村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审查机制。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坚持落实不称职村干部“歇职教育”。对受过刑事处罚的在任村干部,逐人分析研判,把握政策纪律,注意方式方法,稳妥有序做好处置工作,整体优化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

  (五)开展全民参与行动。

  15.组织开展宣传攻势。将全年宣传活动分为宣传准备、集中宣传、常态模式三个阶段。其中4-6月为集中宣传期,3月、7-12月为常态宣传期。积极开展正面宣传、网络宣传、面对面宣传、社会面宣传等,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部署举措、工作进展、成功经验,充分展现我镇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展示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同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16.积极选树正面典型。精心挑选一批打击黑恶犯罪、彻查保护伞”的典型案例,跟踪报道、表彰奖励一批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政法干警,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

  17.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畅通举报热线、开设网络举报、实行开门接访,并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对侦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和“保护伞”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的检举揭发人员给予重奖,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村、单位要真抓实干,以紧抓实干、事不过夜的作风,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把推进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制订具体方案计划,细化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

  (二)提升工作合力。各村、单位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内突出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执法标准,掀起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高潮。

  (三)全面督导检查。健全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机制,紧盯领导批示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査处,紧盯线索核査和案件査办情况,紧盯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领域,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重点督导、明察暗访。要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基层组织、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针对省、市督查通报的问题短板,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四)强化责任担当。要推动责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完善通报、约谈、追责问责等机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畅通信息渠道。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例会制度,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交流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创新举措,宣传推广扫黑除恶中的特色亮点工作。要主动发现、调查研究扫黑除恶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攻坚年”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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