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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大摸排大起底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仙岩镇党政办 2019年04月02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绍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经研究,在全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大起底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源头遏制,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着力建设平安仙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五大行动”,牢固树立“主动进攻、除恶务尽”的工作理念,各办(中心)各村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摸排,发现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从而侦破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摧毁一批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整治一批涉黑涉恶治安乱点,震慑一批重点管控人员,深查一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努力使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新的一年里赢在起跑线。

  三、活动时间

  全镇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大起底活动时间是4月至6月,7月以后为常态摸排。

  四、工作重点

  各办(中心)、行政村要根据管辖区域和工作职能,重点摸排以下涉黑涉恶线索:

  1.通过非法途径或采用不当手段,谋求农村基层政权,或者把持、控制农村基层政权的“两委”人员,以村集体或村民的名义,进行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强建和欺行霸市的宗族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地霸、路霸。

  2.在各种集贸、批发市场、行业等商品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占地盘,强行收取保护费和专职受雇于人,替人看场子、充当打手,为人催款讨债,帮人壮声势撑场子,插手解决纠纷的黑恶势力。

  3.在建筑、房屋拆迁、征用土地、项目招标、拍卖等活动中强行承揽工程;在运输行业非法控制、垄断客运及货运线路,争抢客源、货源,殴打谩骂其他从业人员;在道路上拦截过往车辆,强行收取费用及带车绕行收费站、逃避交费并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4.专门插手各类民间纠纷,利用微信恐吓、跟踪滋事等硬暴力或者软暴力等手段进行非法讨债、充当地下出警队等违法犯罪行为,破坏扰乱一方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5.长期游弋于医疗卫生部门、场所周围,组织人员从事各类医托、职业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

  6.有组织的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7.组织、操纵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8.多次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

  9.涉砂涉矿,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

  10.有关领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村两委”及其他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情况。

  11、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职责分工

  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办、村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根据涉黑涉恶线索类型开展深入走访摸排查,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建筑工程、金融借贷、自然资源、农村基层、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场所和区域,以及网络空间、新兴领域开展调查摸底,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清醒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同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绍兴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上来,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今年是扫黑除恶的“攻坚年”,线索摸排工作又是扫黑除恶的起点,各办、行政村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积极参与线索摸排工作,主动联系、沟通信息、协作配合,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加强协调,统一扫黑除恶的思想和行动,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部署。

  3.全面排查,注意保密。要结合各自工作,全方位、无死角地滚动摸排线索,在摸排过程中要摒弃“为了完成任务数”、“应付工作了事”等思想,而要以“摸排的线索能成案”为目标,切实提高线索的质量。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严禁跑风漏气,泄露线索。

  4.专群结合,发动群众。要把发动和依靠群众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内容,结合走访工作,积极向人民群众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深入宣传《黑恶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努力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

  附件:仙岩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情况表;

  中共嵊州市仙岩镇委员会 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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