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以案示警,近日,嵊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甘霖镇白泥墩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陈伯南违反招投标规定的问题。
2008年至2017年,时任白泥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陈伯南,利用职务便利,借集体决策名义多次违反招投标规定,将房屋、土地等集体资产直接低价出租给企业和个人。陈伯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陈伯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鹿山街道原中碧溪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袁士浩受贿的问题。
2017年4月至5月,时任原中碧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袁士浩,利用协助鹿山街道办事处从事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某公司送的现金1万元。因袁士浩当时处于留党察看处分期间,2018年12月,袁士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竹溪乡盛家坞村郑坞坑自然村原驻村指导员金伟非法占有农房确权登记款的问题。
2018年6月至12月,时任竹溪乡盛家坞村郑坞坑自然村驻村指导员金伟,利用负责农房确权登记工作的职务影响力,非法占有该村51户村民农房确权登记款484599元,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及日常生活开支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2019年1月,金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7月,嵊州市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刑事判决。
上述案例中,有的违反村级招投标管理规定,有的收受贿赂,有的非法侵占,身为基层党员干部不是带头遵纪守法,而是带头破纪违法,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弱化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以案为鉴、以案为镜、以案为戒,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厚爱体现在严管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继续紧盯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来源:越乡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