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委法办发[2020]1号)和绍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绍兴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2019年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绍委法办函[2020]1号)等精神,我办制定《嵊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贵单位征求意见。请结合实际,于1月15日前反馈我办,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科俞榕83111565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0年1月14日
嵊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8]11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委法办发[2020]1号)和绍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绍兴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2019年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绍委法办函[2020]1号)等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建设法治嵊州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嵊州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深化完善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工作,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建成“三个嵊州”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体范围
各乡镇(街道),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
三、重点内容
紧密结合市委关于法治嵊州建设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我市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重点报告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以下一步改进举措等,履职情况可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附件2)。
四、方式方法
各乡镇(街道),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书面报告中应专门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同时在本单位年终考核大会上进行报告。在考核大会述职述法后,应当结合年终述职测评,并可通过第三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法,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对已经开展2019年年终考核的单位,要及时向依法治市办做好书面汇报工作。
各乡镇(街道),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由各单位汇总存档备查。
五、成果运用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以下的重要依据。同时,评议结果反馈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报经市委书记同意后,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实施。市委依法治市办要会同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与述职述廉述学工作同部署,同进行、同落实。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工作纳入我市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积极推动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可派员参加各乡镇(街道),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大会,了解掌握相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情况。年终述职述法结束后,各单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法治建设报告内容。
3.创新方式方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突出述职述法重点、完善述职述法机制、量化评价标准、推动述职报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述职述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4.做好总结评估。各乡镇(街道),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要在年终述职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于2020年1月23日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职报告及相关照片影像资料、述法创新亮点书面材料等,通过钉钉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由市委依法治市办汇总情况后,及时上报绍兴市委依法治市办。
附件:1.市级相关部门名单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联系人:俞榕,联系电话:83111565
附件1:市级相关部门名单
纪委监委、市委办、人大办及工委、市府办、政协办及专委会、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深改办、编办、巡察办、信访局、老干部局、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文联、残联、红十字会、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统计局、医疗保障局、综合执法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政务服务中心、城市更新改造办、档案馆、党校、新闻传媒中心、广电总台、党史研究室、供销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国资公司、市场公司、水务集团、城投公司、交发公司、开投公司、南投公司
附件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1.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情况;
2.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3.党内法规学习情况;
4.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情况(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矛盾纠纷化解,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
5.党务公开情况;
6.法治队伍建设情况(干部选拔和管理、年终述职等);
7.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学法用法述法情况、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情况、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情况等);
8.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宪法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
9.其他……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1.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情况;
2.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3.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情况,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情况,政务公开情况;
4.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
5.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出庭应诉率、败诉率、执法证件持证率等);
6.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周一学法、讲座、培训等);
7.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8.“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9.其他……
三、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1.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情况;
2.政府职能履行情况;
3.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备案审查、清理等);
4.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情况,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情况,政务公开情况;
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执法证件管理情况(持证率);
6.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出庭应诉率、败诉率等);
7.部门学法情况(学法制度落实情况、讲座、培训等);
8.“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创新做法、成功经验);
9.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情况;
10.法治嵊州、法治政府工作清单涉及的其他内容(例:“最多跑一次”改革,执法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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