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办奸商,开放米市,平抑米价……
1939年秋收以后,官府与地主、资本家、高利贷者狼狈为奸,以逼租、逼捐、逼债等手段,以每担六七元的价钱从农民手中购进大批粮食,囤积居奇,牟取暴利。1940年春,春荒到来,市场粮价暴涨,每担涨到66元还有价无米。浙江省粮食管理处在嵊县设立的“粮食公卖处”虽然规定以每担25元的价钱出售给民众,可私下里却和奸商勾结,哄抬米价,造成好年景闹粮荒的局面。
许多饥民为了买米度荒,常常三更半夜赶到公卖处候售,却每每无功而返。西乡有个饥民,因为不堪忍受粮荒,向邻居借了3元钱,买来猪肉和农药,把自己和一家老少都毒死了;另外一饥民则把骨瘦如柴的亲生儿子活活淹死。然而不法官商根本不顾百姓死活,非但紧闭粮仓,连“公卖处”也关了门,使市场完全无粮供应。广大民众心底的怒火越烧越旺。
1940年6月3日,饥民请愿现场一角。
针对这样的情况,中共绍属特委要求各级党组织把解决群众粮荒问题作为党的工作重点。5月份,特委领导杨思一、顾春林来嵊检查工作,与县委的同志一起分析了粮荒问题,并决定发动饥民请愿运动,时间定在6月3日。
6月3日这天,特委书记杨思一、中心县委书记杨源时和县委全体成员集中在城区。上午八九点开始,数千饥民陆续从乡下涌进城里,到中午基本到齐。县委决定除少数人向县长方志超送请愿书外,其余约4000余请愿群众都集中在东门大操场上。然而方志超根本不答应代表们提出的平价供应大米的要求。敷衍两句,就匆匆返身就走。激愤的群众开始轰动起来,喊着口号,包围县政府门口。迫使方志超派出代表再次和谈。
到下午3时,谈判仍然无果。
下午6时左右,县委宣传部长兼统战部长竺曾撰向县委汇报:城里确实有米,公卖处也有,商家也有,但是有些商家认为1元钱买4升米要亏本,如果1元钱买2升米,他们也愿意卖一些。获悉这些信息后,县委当即决定,将原来决定每元买4升米的要求降低为买2升,让请愿饥民能够买到米回来,争取斗争的胜利和尽快结束。但因为谈判代表无法得知县委新的决定,请愿群众仍然坚持原来的要求,与方志超对峙着。
1940年6月,《浙江潮》对嵊县粮荒的报道。
晚上10点光景,方志超见请愿群众不散,便调动县自卫队和武装警察对请愿群众开枪。杨思一、杨源时等领导赶忙冲到县府门口抢救负伤的群众,并迅速组织群众撤退。方志超在武力镇压的同时,还指使手下捣毁大礼堂,拍摄照片,以伪造“异党暴动,捣毁公堂”的罪证。第二天,国民党第十集团军又大肆搜捕请愿骨干。
“六三”事件后,中共嵊县中心县委写了一份《事实真相》的材料,在县内外广为散发,反驳国民党的污蔑和造谣。迫于舆论,国民党接受请愿群众的部分要求,惩办了几个劣迹昭彰的官吏,调拨了一批平价粮食供应饥民,并于年底将被捕的5人交保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