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动建立驻镇村规划师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建议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一名驻镇规划师。根据《通知》,全省第一批百个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省级试点所在乡镇的驻镇规划师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选派,先行先试。我市长乐镇南山湖村、贵门乡雅安村、石璜镇白雁坑村入选。
驻镇规划师是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按照一定标准,通过选调选派、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聘请任职的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驻镇规划师聘任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聘期一般三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