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全省《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召开,我市设分会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海荣,副主任潘启富、孔志刚、夏春燕、俞忠毅、竺理文,副市长郭伟锋参加。
会议指出,《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规,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法规。《条例》已于5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强调,全省上下要在“国之大者”大视野中认识条例贯彻实施重要意义,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的政治高度、从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战略高度、从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法治高度贯彻好条例;要在“两个先行”大场景中推进条例全面准确贯彻实施,运用系统思维方法,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创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碳减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构筑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大格局;要在“多跨联动”大协同中增强条例贯彻实施综合效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统筹协调配合,充分运用数字化成果,加强跟踪监督落实,切实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