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泽镇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走访时,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农药喷洒不当引起的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赔偿金一次性付清。
黄泽镇种粮大户陈某某,他承包了该镇前良、七一等村“退林还耕”的300多亩田块。由于田里的杂草过多,陈某某购买了一瓶农药及两袋配套的除草剂,不料在打药的那天下午风比较大,无意中把除草剂随风飘到了旁边张某某的桃园中。第二天,张某发现了沿陈某田边的一排桃树的叶子变成了黄色,同时,许多桃子也掉落在地。张某发现后当即报警。后将此事转入镇矛调中心调解。
为做好调解工作,调解员深入双方了解意向,做到心中有底。可是双方的要求悬殊太大,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张某提出要5000元,而陈某无论如何不肯接受。为保障调解工作顺利进行,调解员们采用了“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了解双方内心想法,逐步释法明理,向双方普法渗透《民法典》1184条规定的“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同时,还请来了当地农业部门技术员进行评估。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最后以每棵100元计算,共26棵,陈某赔偿张某2600元作结,矛盾得到了圆满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