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了,问题得到了及时的解决。”消费者邓先生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表示感谢。原来,在市消保委的帮助下,邓先生应当享有的三包权益真正得到了保障。
今年6月底,邓先生通过市长热线投诉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称其于四川省经销商处购买的嵊州市生产的某品牌集成灶出现打不着火的情况,现经销商已关店,只能联系厂家的售后。厂家表示该产品是2022年安装的,已过了一年质保期,无法免费维修,邓先生坚持称该集成灶使用不到一年,不认可厂家的说法,要求免费维修。
经了解核实,邓先生从经销商处购买的集成灶确实是2022年6月20日安装的,后来出现一边打不着火的情况,厂家对于该产品的整机保修期限承诺为1年,因此要求收费维修。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首先纠正了消费者对集成灶产品的三包期自使用之日起计算的错误观念,告知应当自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同时工作人员向厂方指出,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中,集成灶整件三包期确为1年,但是,不应忽视商品部件的三包期为3年,作为浙江省的集成灶企业,应根据该目录履行三包义务,邓先生的集成灶部件电子打火装置出现故障,打不着火,并未超出3年的三包期,应当免费为邓先生提供售后维修服务。经调解,厂家立即安排维修人员免费上门提供售后维修服务,邓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