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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今日嵊州 作者: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丁飞 2007年02月24日11:07:04 

  一、四年来的检察工作回顾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创建平安嵊州、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打击职能,提升执法效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适时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794件271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69件267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81件3794人,经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261件3501人,移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5件200人。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把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绑架、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首要环节。坚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制度,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等,加快办案节奏。共依法从快批捕杀人、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嫌疑人269人,起诉464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1555人,起诉1783人。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假冒注册商标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破坏市场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共批捕20人,起诉22人。通过行使职能,一批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惩。
    严格审查把关,提升执法质量。进一步改进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规范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程序。强化主诉检察官的办案责任,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坚持把防错防漏作为保证批捕、起诉案件质量的重点,做到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落实“三个严格审查”,即严格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严格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严格审查鉴定结论。经审查,纠正漏捕24件28人,不批准逮捕30件40人,不起诉30件40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45件109人,增诉被告人6人,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由侦查机关撤回27人。我院加强案件质量建设的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接待和处理各类信访案件504件。扎实开展处理涉检信访专项工作,落实控申首办责任制、院领导包案制,共办结涉检信访案件20件,对多起社会影响大的集体访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公正解决问题,积极化解矛盾。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到各个办案环节,对因邻里纠纷或一时冲动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准确适用省公检法三家的规定,先后对双方当事人自动和解、符合条件的2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切实做好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11名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被依法不起诉。2006年,公诉科被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强化查处力度,深化廉政防控,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中的职能作用,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和预防力度,促进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四年来,共初查各类案件线索161件,从中立案侦查54件64人,决定逮捕38人,起诉4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80余万元。
    深入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突出重点,集中力量依法查办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受贿犯罪,共立案侦查10件10人,其中副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6件6人。关注热点,全力查处发生在热点部门的商业贿赂犯罪。先后立案查处了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电力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4件26人。认真查办农村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2名村两委会干部因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等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把打击渎职侵权犯罪放在与反贪工作同等重要位置,扎实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等专项活动,共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9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资产流失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同时,还依法积极参与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共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案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反渎职侵权局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通过办案,对公务人员依法履职起到警示作用。
    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向市委建言献策,成立了由市委领导挂帅的市廉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到目前为止,全市50余家单位相继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紧密结合检察职能,认真开展个案预防,每办结一件案件,都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分析案发原因,帮助完善制度,整改堵漏。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规范运作程序、开展廉政谈话等,加强对工程招投标、资金运作等环节的程序性监督。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有不良行为的建筑商和项目经理予以公示。积极开展警示预防,将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纳入党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人员深入财税、交通、建设、电力等系统开展法制讲座,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了公务人员拒腐防变的观念。
    (三)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司法公正,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进入诉讼程序。认真行使刑事立案监督职能,注意从审查案件、群众控告等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向侦查机关发出立案建议等。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的抗诉工作,先后对5件适用法律、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量刑畸轻的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审结后均作改判。共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案件96件,审查处理89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21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10件案件得到改判。
    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适时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情况以及超期羁押等工作开展专项检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加强对留所服刑工作的审查监督,共纠正违法留所服刑12人。
    (四)强化教育管理,端正执法思想,着力提高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
先后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突出抓好班子建设、建章立制、业务培训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检察队伍建设和办案规范化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提高。四年来,全体检察人员努力工作、公正执法、廉洁从检,得到了市委、上级检察院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我院于2005年度跨入全省先进检察院行列,队伍连续19年无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钱永胜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

     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任务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嵊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证,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决打击金融、财税等领域事关经济安全的严重经济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维护诚实守信的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活动,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学习和弘扬“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意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清廉的政治环境。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重点依法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等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贯彻《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立足检察职能,推动构建职务犯罪的预测、预警和防控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合力。
    3、依法加强诉讼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公正的司法环境。积极探索改进和加强诉讼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刑事立案监督,既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又监督不该立案而违法立案,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侦查监督,通过严格审查,发现遗罪漏犯,及时增捕追诉;强化对诉讼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的监督,确保程序的公正性、严肃性。切实运用抗诉等手段加强对裁判不公问题的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案件及裁判不公的民事、行政案件,及时依法纠正。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健全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
    4、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序的社会环境。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认真处理好发生在检察环节的上访案件。热情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对公正诉求的通道,建立健全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领导包案制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妥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5、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稳定观和政治立场、群众观点,着力提升检察干警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正确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案的能力,开展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健全完善业务规范体系和考评体系,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探索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完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继续加大对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具有检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范体系,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编辑:史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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