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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三江街道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来源: 三江  作者:   2007年06月13日

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下发《三江街道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各线()、工作片、社区,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三江街道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

2007年1月30日 

 

 

三江街道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加强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特大事故,保障街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和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三江街道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范围

重特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政府确定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凡发生下列事故之一的即定为重特大事故: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死伤5人以上或发生3人以上被埋、被困、失踪的事故。

(二)水上、道路交通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三)水灾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在贮运使用中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五)群体急性中毒在30人以上或食物中毒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死伤5人以上的事故。

(七)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八)建筑物倒塌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九)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在街道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告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3368877、3368892、13567590988)。

同时,可视情报告以下部门:

(一)市委、市政府值班室(联系电话:3032240、3032267)

(二)市安监局(联系电话:3566858、3566555)

(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卫生局急救中心(120),消防大队(119),交巡警大队(联系电话:3189999);三江派出所(联系电话:3046768)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具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分工、措施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协调有关力量,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工作程序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成立指挥机构。

成立重特大事故指挥机构,按事故严重程度设置基本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基本指挥部首长由办事处主任刘灿华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首长由办事处副主任范建东同志担任。

1、基本指挥部职能: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2、现场指挥部职能:负责伤员抢救:组织现场保护;事故后事处置工作。

(二)明确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1、街道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决策。

2、派出所、综治中心: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3、街道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工作。

4、街道安监站:负责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置意见。

5、市供电局市区供电所、市电信局城郊电信所负责现场电力输送,保持通讯畅通,保证救援工作不间断地展开。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现场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置以下若干工作组:

1、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由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2、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进行现场控制和救治,如吊机、灭火、打捞、工程拆除、矿井打道、关闭有毒有害气源或泄漏源等。由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联系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由派出所和街道综治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4、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由街道卫生院有关人员组成。

5、交通运输组: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疏散现场人员。由街道党政办协调,联系有关人员组成。

6、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现场住宿安排,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由党政办有关人员组成。

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由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并邀请市安委会、安监局等有关人员组成。

8、机动预备组:由指挥领导临时确定、调动、使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嵊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和市安监局上报,并根据嵊州市委、市政府的批示,逐级传达到基层干部。同时,及时将市领导的指示传达通报到事故处理人员。

(五)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凡属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按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根据行业对口的关系,职能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六)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可请求市救援力量及所能提供的设备器材

(一)市消防大队

1、破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等设备破拆除变形汽车、建筑物等,开辟现场通道所需器材。

2、登高:梯子、安全绳、缓降器、救生气垫等高空抢险用器材和设备。高空抢险的高度为50米以上的请求上级消防部门增援。

3、高温、有毒、腐蚀场所行业: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避火服等防护装备。

4、地下救治:排烟机、热视仪、强光照明、防护装备等实施地下侦察、排除、救人。

5、灭火:配有各类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装备、器材。

(二)有关部门、企业

1、市公安局:汽车吊和槽车等。

2、市交通局:运输车辆。

3、市建设局、建管局挖掘机、铲车等工程机械设备。

4、市卫生局:医疗急救车辆和医务人员。

5、浙江震凯化工有限公司(原浙江七八五厂)、市轻工化建总公司、市煤气公司等;防化学专业队和业务消防队(主要用于化学气体泄漏、危险品爆炸的应急救援)。

6、其他需要急用设备和物资,由总指挥即时调动或请求上级增援。

(三)市人武部

机动预备队:基干民兵应急连100人,每人配有水上救生衣、救生圈、防爆器具,担任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突击任务。

(四)武警中队

在突发特别重大事故时,可请求上级部门调动,武警、民兵等武装力量帮助开展人员救护、围堤抢修、材料输运、维护秩序等重要救治工作。

五、事故调查处理

(一)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等主管部门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必要时聘请专家技术人员参与。

(三)事故调查的工作程序,坚持分级管理,上下对口的原则,一次2人以上的死亡事故由绍兴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10人以上的特大死亡事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街道本级调查组人员要在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的基础上,尽早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做好事故目击证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确保掌握事故的真实性,主动配合上级调查组做好查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只适用于人为过失造成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一般不适用于破坏性事故等。

(二)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事故。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编辑: 史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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