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落实划归企业正式职工生活待遇工作按市府(2001)131号文件,(2006)87号文件精神,经调查摸底,核准登记,上墙公示,市划归企业政策调整办公室审核批准,现已进入兑现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来已在享受的退休职工1—6月份提高金额在8月10日一次性补发。
二、企业转制前已退休并作过一次性处理的划归企业正式退休职工在8月11—12日到镇政府二楼镇财政办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一张。
三、对已满规定周岁且工龄20年以上的划归企业正式职工和工龄在10年以上的顶职人员在8月11—12日到镇政府二楼镇财政办交统筹金5400元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一张。
希相互转告,逾期不来办理的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长乐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