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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朱刚
2008年08月26日14: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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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三八”节,全国妇联和中央13个有关单位联合发出《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通知》,《通知》要求:动员所有的职工家属、手工业者家属、工商业者家属及其他家庭妇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觉悟,努力争取做到“五好”。把“五好”活动内容具体归纳为“家庭生活安排好,邻里团结互助好,教育子女好,鼓励亲人生产、学习、工作好,自己学习好”。
1963年,全国妇联在北京召开的城市妇女工作座谈会上,根据多年来各地妇联开展“五好”活动的经验,将“五好”内容重新概括为政治思想好、勤俭持家好、教育子女好、团结互助好、安全卫生好。要求各级妇联普遍深入地在职工家属和街道妇女中开展“五好”活动。
此枚“嵊县五好职工奖章”,高7.7厘米,宽3.9厘米。铜制,五角星形,正面有长城、麦穗、红旗图案,有“五好职工”字样。由嵊县人民委员会颁发于1964年4月,作为1963年度的全县五好活动总结评比之用,对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中先进的五好职工进行表扬并颁发奖章,号召全县职工奋发图强,形成发扬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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